关于编辑出版《营口诗词1000首》征集诗稿公告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的意见,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成果,扩大诗词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率,市诗词学会决定,编辑出版《营口诗词1000首》作为全市中小学读本,发至全市城乡各级学校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作品要求:
1. 应征作品必须内容健康,格调高雅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思想性、艺术性并重。
2. 遵循诗词格律,平水韵、新韵均可。
二、投稿要求:
1. 作者在稿件上注明真实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性别、籍贯、学历、原职务、现职务、会员级别、出版作品等(以上用于出版时作者简介),缺其诗稿不予采用。
2、每位诗人投稿1—5首,不超过5首。需要注明的字词句,可以加注解,便于教师讲解或学生阅读。
三、征稿日期:
自即日起,至2014年10月10日止。
四、投稿方式:
五、组织领导:
本次征稿、编辑、出版由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,由市诗词学会组建编辑部负责组稿、编审、出版发行工作。各市(县)区文联、诗词学会要认真组织本辖区诗友做好投稿工作,圆满完成编辑、出版任务。
特此公告。
营口市诗词学会
二0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