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石桥市被授予“中华诗词之乡”称号
5月17日,经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,授予大石桥市“中华诗词之乡”称号、授予钢都小学“诗教先进单位”称号。中华诗词学会拟于6月初到大石桥市举行授牌仪式,同时举办全国青春诗会暨谭克平奖颁奖大会。
大石桥市申创“中华诗词之乡”工作始于2007年。在创建过程中,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,2007年大石桥市委、市政府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创建诗词之乡的工作实施方案》,2009年成立了创建诗词之乡领导小组,2011年调整为创建诗词之乡领导委员会。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成立了诗词楹联分会。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委领导、政府指导、社会倡导、协会主导的创建诗词之乡的工作格局。全市成立了20多个诗词楹联分会,会员发展到近千人,其中,中华诗词学会会员45人,营口市诗词学会理事27人、常务理事4人。会员作品在《诗刊》、《中华诗词》、《人民文学》等全国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近千首。
中华诗词学会授予大石桥市“中华诗词之乡”、授予钢都小学“诗教先进单位”的决定是5月8日对大石桥市申创工作全面检查考核后做出的。(大石桥市诗词楹联协会供稿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