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营口百家千诗集》征稿公告
一、凡我市或曾在我市工作过的诗人的作品均可参加。每人最多四十首,最少一首。
二、来稿请注明“作者简介”: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性别、民族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会员级别(最高学会级别)、出版作品名称、获奖(省级以上)记录等。
三、个人选择进入《营口百家千诗集》的作品,应为精品。 一般化的“三应诗”不入选。
四、征集作品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前止。市诗词学会拟于2012年10月1日前出版《营口百家千诗集》。
特殊情况可收纸质稿,投稿地址为:辽宁省营口市诗词学会(站前区公园路10号,市档案局8楼);邮编:115000。联系电话:(0417)2603268。望广大诗友踊跃投稿。
营口市诗词学会
2012年7月